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蔣男六度潛入環保公司竊取電纜線遭逮送辦。(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高雄市1名蔣姓男子,先前六度潛入環保公司,並竊取電纜線被逮送辦,他卻在出庭隔天死亡,事後家屬收到判決書,蔣男遭判1年4月徒刑,遂向法院反映此事,檢方進而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公訴不受理,蔣男才得以入土為安。
檢警調查,今年4月9日到15日間,蔣男攜帶油壓剪、老虎鉗等工具,六度潛入高雄市小港區某環保公司,其中9日到10日間,蔣男還連續犯案2次,總計竊取530條電纜線,重量高達113公斤,全數賣給資源回收場,不法所得為2萬8250元。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將蔣男逮捕送辦,高雄地檢署依加重竊盜罪嫌將他起訴;今年5月31日,高雄地院認為,蔣男攜帶凶器竊盜等6罪,分別判處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4月徒刑。
孰料,5月20日法官開完辯論庭後,蔣男竟在隔天往生,後來家屬接到判決書,隨即向法官反映此事,蒞庭檢察官查詢戶政機關資料後,確認蔣男已死亡除籍,遂依法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