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今天公告,將於今年12月10日舉行第二屆黨主席及黨代表選舉,並採網路投票;根據民眾黨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入黨連續滿4個月、18歲以上者始具選舉權,選舉人最晚須於9日完成入黨程序。
▲民眾黨將於12月選下屆黨主席;圖為現任黨主席柯文哲。(圖/北市府提供)
為便利下屆主席、黨代表合併選舉,民眾黨6日舉行黨代表大會通過修改黨章,增訂第一屆主席任期至今年12月31日為止;民眾黨今天則於官網公告第二屆主席及黨代表選舉日期。
民眾黨第二屆主席及黨代表選舉日期訂於12月10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採網路投票,中央黨部將於8月31日發布經選舉委員會通過的「選舉投票公告」。
根據民眾黨「黨職人員選舉辦法」,黨員入黨連續滿4個月以上,且無辦理戶籍地異動滿4個月以上,年滿18歲者,具備票選黨代表、黨主席選舉權。
至於票選黨代表及黨主席的被選舉權,入黨連續滿4個月黨員,無辦理戶籍地異動滿4個月,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具票選黨代表被選舉權;參選主席者,則需入黨連續滿1年,20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且過去、現在擔任中央委員者,具有被選舉權。
民眾黨指出,若欲參與本屆選舉之選舉人及候選人,最晚應於今年8月9日前完成申請入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