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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瑭霏赴艾成告別式遭搶!檢聲押搶匪 法官裁定5萬交保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法官認為卓嫌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交保。(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卓嫌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交保。(圖/翻攝畫面)

曾出演過電影《我的少女時代》的藝人瑭霏,前天(24日)駕車前往艾成追思音樂會途中,臨停在捷運劍潭站時,遭卓姓毒品通緝犯衝上車勒頸搶包,所幸,瑭霏即時反應與卓嫌爆發拉扯,加上2名見義勇為男子奮力追捕搶匪,與警方聯手將卓嫌逮捕,士林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並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交保,並命他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回顧案發經過,瑭霏前天(24日)下午1時許,駕車行經中山北路五段捷運劍潭站前停等紅燈時,趁空檔到後車廂拿取物品,接著進入後座整理物品,沒想到,卓姓毒品通緝犯竟突然從右後車門衝上車,勒住瑭霏頸部,並伸手拿走放在副駕駛座上的皮夾。

練過泰拳的瑭霏,當下緊抓著卓嫌的手臂爆發拉扯,眼見卓嫌掙脫逃逸,連忙下車追趕,所幸2名路過大學生見義勇為,聯手與瑭霏制伏卓嫌,並交由迅速到場的警方處置,訊後也被依強盜等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但士林地院今天(26日)開庭審理後認為,卓嫌坦承犯行,儘管過去10年曾有詐欺前案,但與本案犯罪手段明顯不明,檢方認為有反覆實施財產犯罪之虞,並無理由;然而卓嫌犯強盜既遂後,疑似想搶奪瑭霏車輛,又有另案施用毒品案件經通緝,認有逃亡之虞,依比例原則權衡後,認為並無羈押必要,裁定5萬交保,需定期到派出所報到。

女星瑭霏前天參加艾成音樂追思會途中遭搶劫。(圖/民視提供)

▲女星瑭霏前天參加艾成音樂追思會途中遭搶劫。(圖/民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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