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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跑7年將結婚!女提「2物質條件」:不結就分 網急勸退

生活中心/陳慈鈴報導

男方婚前買房,女方要求房屋過戶才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方婚前買房,女方要求房屋過戶才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少男女都會在交往多年以後,決定邁入禮堂,不過,近日就有網友分享,朋友準備和愛情長跑7年的女友結婚,然而女方卻對他開出了二項條件,既要房子也要錢,驚人的條件曝光後,引起熱議,網友直呼「女方是在柬埔寨待過喔?」並力勸「絕對絕對絕對不要過戶」、「男生要保護好自己」。

一名男網友2日在《Dcard》貼文,提到朋友愛情長跑約7年,和女方兩人自研究所時就相戀,最近開始在準備結婚事宜。不過,原PO表示,女方對她的朋友提出二項結婚條件,「過戶房產到她名下」、「每個月必須提供10萬生活費」

原PO指出,房子為朋友婚前置產,價值大約2000萬,是他奮鬥5年的大部分積蓄;至於朋友的月薪則是在20萬左右,女方求的生活費剛好是他薪資的一半。

女方要求婚後給10萬生活費,相當於男方薪資的一半。(圖/資料照)

▲女方要求婚後給10萬生活費,相當於男方薪資的一半。(圖/資料照)

原PO認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所開出的條件對他朋友並無保障,然而女方態度堅決,「不結婚就分手,但結婚要過戶房子」,讓男方很猶豫,畢竟兩人愛情長跑很久,也已經30歲了,再加上男方也捨不得分手,以及「女方可能只是為了保障」等因素,遲遲無法做出決定,仍耐心溝通中。

貼文在臉書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明明就是嫁娶,為什麼開的是包養條件?」、「吃相難看」、「女人的青春有限,青春的女人無限」、「好可怕,女方有潛力去柬埔寨當老大」、「怎麼沒結婚就獅子大開口?」、「女方是在柬埔寨待過喔?」。不過也有人認為,「這個要求還好」、「兩個人談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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