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恩恩爸表示,收到公文後將提告
新北市中和2歲男童恩恩確診新冠肺炎不幸離世,其父親追查真相,並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衛生局求償「國賠新台幣1元」,不過遭認定並無怠忽職守,故國賠不成立。對此,恩恩爸今(6)日表示,他完全無法接受,並將在收到公文後,進行後續法院提告。
新北市政府表示,市府、消防局、衛生局召開國家賠償審議會議,經委員詳細詢問、審查處理本案之始末及法令依據,認為本府、本府消防局、衛生局均依當時管制措施積極搶救恩恩小朋友,並無怠忽職守,故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對此,恩恩爸今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待收到正式公文回覆,他會和律師討論好,進行後續法院提告。媒體追問,是否能接受市府沒有怠忽職守的說法?恩爸直呼,「完全不能接受。」
新北市府指出,針對林先生、詹女士請求國家賠償案,經新北市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結論,亦已善盡督導之責,不符合國家賠償要件,另消防局及衛生局之國家賠償處理小組審議結果,亦分別決議消防局及衛生局執行本件緊急就醫流程並無違失之處,本案與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要件不合,無法成立國家賠償。
新北市府對恩恩離世感到遺憾及不捨,其國家賠償申請案仍須依國賠法構成要件及事實依法審議,後續請求權人仍可依照國家賠償法第11條規定,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