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彰化報導
▲陳男拿著300萬現金繳納罰鍰。(圖/翻攝畫面)
南投一名陳姓男子,因未辦理稅籍登記擅自營業,在網路大量銷售遊戲點數,經大屯稽徵所核課營業稅及罰鍰共2千多萬元,移送彰化分署執行,陳男聲稱自己每月只能繳1萬元,承辦行政執行官於是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彰化地院昨(7日)下午裁准管收,陳男嚇得當場請友人帶來現金300萬元繳納,彰化分署考量秋節將近及其有繳款誠意,其餘欠款同意辦理分期,陳男才得以回家與新婚孕妻過中秋節。
彰化分署指出,陳男為了規避查封,將其名下不動產移轉登記於當時的配偶及第三人,且名下帳戶有大額現金提領,甚至陳男全年度的保費及卡費繳納金額合計即高達300萬元,卻聲稱每月僅有能力繳納1萬元,不願提高還款金額。
由於陳男行為符合「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承辦行政執行官於是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彰化地院昨(7日)下午裁准管收。
陳男聽到要在看守所度過中秋節,嚇得姿態立即放軟,表示新婚妻子有孕在身,且健康狀況不佳,其願意盡最大努力籌錢繳納,以求不進看守所過夜,於是當晚6時許由其友人帶著300萬元現金前來繳納,彰化分署考量秋節將近及其有繳款誠意,其餘欠款則同意辦理分期,陳男得以回家與新婚孕妻過中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