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芙仙、王紹宇、胡時瑛/台南報導
中秋連續假期,台南觀夕平台晚間出現大量遊客違法燃放煙火爆竹,甚至還不顧危險,在漁船旁跟堆放竹料的地方放一排煙火,稽查人員現場舉發,違反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萬元!漁業署也針對港區內違規放煙火烤肉,依漁港法最高可罰50萬元!
▲連續假期遊客多,稽查人員加強宣導禁止施放煙火。
環保局稽查人員才靠近台南安平海邊,遠遠就聽到刺耳的爆竹聲。海灘上大量民眾違規燃放煙火爆竹,當場遭到開單舉發。
稽查人員:「來來來。」
每到中秋連續假期,台南觀夕平台、黃金海岸跟林默娘公園的海邊,都會出現大量遊客趁著半夜大放煙火,每年都會造成大量垃圾。
▲民眾在海邊施放煙火,可能導致附近漁船燃燒。
南市環保局稽查科科長張仕音:「其中最嚴重的部分,還有民眾針對這個船隻跟大量竹材堆放的地方燃放煙火,相當的危險。」
環保局8日晚上開出3張罰單、3張勸導單,根據噪音管制法可開罰3千元到3萬元。而連續假期才剛開始,稽查人員下午也到海邊、港區張貼告示布條,禁止烤肉、放煙火跟擺攤。
中秋連續假期期間,從下午4點到隔天凌晨4點封閉安港路、城平路的碼頭,禁止車輛進入,僅限行人通行。而若是在港區放煙火、烤肉,依漁港法核處最高罰金是50萬元。
漁船船主:「也是要看警察有沒有來顧,他們沒有來顧也是覺得煩惱,中秋之前都是來這裡顧,叫人家不要放煙火,有的人態度會張牙舞爪。」
漁船船主說,過去發生太多起放煙火導致火燒船意外,每到連續假期都要睡在船上看守。今年起有管制,違規狀況好很多,希望重罰之下,可以完全制止海邊違規放煙火的行為,讓大家度過平安的中秋佳節。
▲違法燃放煙火爆竹,最高可開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