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9/9 13:18 發稿 |14:45 更新:中醫藥司補充】
▲清冠一號限縮公費對象挨轟,衛福部急放寬3條件。(示意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政策急轉彎!衛福部昨日公告將自9月15日起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引發外界反彈。衛福部今(9)日早緊急開會修正適用範圍,放寬至民眾只要確診新冠,且符合發燒、咳嗽等三項條件之一就可以公費使用。對於政策一夜轉彎,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日證實此事,表示先前公費清冠一號沒有明確適用標準才進行擬定,公布後得知中醫師有不同看法,而且屬於合理情況,便「從善如流」增修,將實施2週後再視情況調整。
衛福部中醫藥司昨日發函給各醫療院所指出,擬自9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僅針對「高風險族群」,包含年齡65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質量指數BMI≧30、慢性病患者等,另還有包括住院使用呼吸器、中西醫合治等也有納入,和輝瑞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等西藥的適用對象相似。
但此舉引起中醫師公會反彈!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柯富揚昨深夜發出聲明,怒批政府竟在中秋節前夕,且適逢BA.4、BA.5疫情即將爆發之際,突襲性地公告新的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觀諸該適用範圍,幾乎與西醫抗病毒藥一樣,完全未考量清冠一號治療確診者的安全性及療效。更認為這番突襲法,「與其迂迴地不讓民眾使用公費清冠一號,不如直接公告確診民眾使用清冠一號需自費,免得造成確診民眾及中醫醫療院所徒增困擾。」
據悉,衛福部今早針對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緊急召開會議,對於「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修正條文增加如下:
1、高熱不退(體溫39度c以上持續2日)。
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
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
實施2週後再根據情況調整,是否考慮孕產婦及兒童,還有其它適用中醫病勢範圍。
王必勝今中午受訪表示,清冠一號之前沒有明確的適用標準,中醫藥司希望有明確標準才進行研擬,因同樣是防止輕症變成重症,一開始思考就比照西藥。而公布之後得知中醫師看法,所以才在今日早上開會,會中中醫藥研究所也提出以中醫角度的建議,所以進行條件增列,相關措施9月15日實施,等兩週後,9月29日再和全聯會討論,依照中醫病勢訂出的三條件是否合理,是否增減。
中醫藥司今日下午發布新聞資訊,表示為提升公費補助「臺灣清冠一號」藥品治療效益,於7月4日召開「『臺灣清冠一號』公費補助對象研商會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遂依開會議結論,修訂發布「公費 COVID-19 治療用臺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並自111年9月15日生效。
中醫藥司表示,上開補助方案經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聯會111年9月8日向提出建議意見,經中醫藥司9月9日上午與王政務次長開會討論,考量中醫診療特性,原第二點適用條件之公費補助對象增列第(三)項「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1.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持續2日);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12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