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老婦撂兒子媳婦大鬧加油站。示意圖。(圖/資料照)
彰化一名老婦去年開賓士車到員林一家加油站,不滿員工服務態度,竟怒嗆髒話還說「不知我兒子混員林?」張姓兒子和媳婦得知還撂人到場癱瘓加油站,更動手打傷2名員工。彰化地院審結,老婦人今年3月去世,張男等人依妨害秩序罪判5至6月。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母親110年3月10日開著賓士轎車,前往員林市某加油站加油、洗車。她自覺加油站的一名員工服務不周,怒推對方手臂,另一名男員工發現後趕快上前制止。她竟惱羞成怒,大罵「X恁老師咧!X你娘!你不知我兒子混員林的?」、「我在這裡等我兒子來」。她立刻開車到加油島旁霸佔位置,不讓其他顧客加油,同時打電話CALL兒子。
兒子張男得知後,與老婆不到10分鐘就趕到現場,接著張男的友人江男與魏男也到場聲援,3輛車就堵住加油站出入口。張男因不滿男員工對她母親回嘴,出手痛毆對方到流血,接著還拿滅火器砸向對方。
張男接著又和同夥回車上拿棒球棒,眾人到辦公室圍著受傷的男員工質問,接著又出拳毆打、滅火器砸人,男員工最後倒地不起。張男等人將加油站當刑堂,毆打員工長達20分鐘,還對進站加油的顧客大喊「今天不做生意!」嚇跑許多要加油的民眾。警方到場控制場面後,才結束暴行。
法官認為,主謀張母今年3月已經病逝,張男、媳婦及江姓、魏姓男子均觸犯妨害秩序罪。考量張男等人只因自覺員工招呼不周,為了面子出手痛毆加油站員工,不思用其他申訴管道反應,儼然是時下「奧客」胡鬧醜態的極致,應予嚴正譴責。審酌已賠償加油站等人損失,達成和解,最後張男、江男、魏男各判6月,媳婦吳女則判5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