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國三少女,去年3月透過臉書認識18歲的呂姓男子,兩人互有好感,更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也拜訪過雙方家長表明結婚意願,家長同意後,小情侶於去年12月辦理結婚。不過,學校老師輾轉得知「喜訊」後,趕緊通報社工介入輔導,卻讓新郎官因妨害性自主遭法辦。
▲結婚,示意圖。(圖/攝影者維鴻 朱,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3月呂姓男子在臉書上認識當時年僅15歲的少女,兩人隨即墜入情網,並於去年7、8月時上摩鐵發生性關係,呂男和少女更進一步向雙方父母表明「結婚」的意願,最後家長同意婚事,少女還帶手工餅乾作為喜餅到校請同學吃,甚至將「房事」內容跟同學分享。學校老師得知此消息後請來社工輔導,校方也趕緊通知警方。
警方調查後發現,已滿18歲的呂男和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已觸犯《刑法》,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呂男函送,少女得知消息後難過的表示:「我們是真的相愛,都已準備要結婚了,我不想告我老公。」丈母娘也痛批「我都同意讓她嫁了,警察管這麼多!」不過律師楊隆源則認為,因呂男與少女已共組家庭,檢方應該會給予「緩起訴處份」。(整理:實習編輯許普堯)
➲ 即時新聞隨時掌握!點此下載【三立新聞網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