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佳鈴報導
▲張錫銘過去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遭判無期徒刑,已服刑15年的他連提17次假釋都遭拒。(圖/資料照片)
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過去曾犯下多起社會矚目擄人勒贖案件,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在台南監獄已服刑15年,而他從2017年開始,接連提出17次假釋都遭到駁回;他不符審查結果,將提行政訴訟,並將於5日出庭說明。而他的訴願內容全文也首度曝光,感嘆已積極悔過向善,為何復歸社會如此之難。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錫銘自2007年3月開始,在台南監獄服刑至今已15年,在獄中表現正常,未曾有過違規的紀錄,平時也被派到工廠作業,態度配合,目前為一級收容人。
近日張錫銘也透過友人施正彥,公開訴訟準備狀,認為他因身分而遭刻意放大檢視,導致遲遲未能獲得假釋,此外,審查過程出現矛盾,且與其他受刑人有差別待遇。
張錫銘在訴狀中,對比了台中、台南、澎湖等3處監獄的6名同刑度收容人,雖然都適用新法,卻在最多呈報6次後,陸續獲准假釋,但他卻遲未通過。
張錫銘強調自己在獄中真的努力改過遷善,4年3度報考南監樹德進修學校國中部,都未錄取;後來他請家人寄入教科書自習,2019年元月通過國中學力鑑定考試,獲頒國文、數學、社會等科目及格證明書。
張錫銘也細數從2015年到2020年之間,報考各監的蛋捲、烘焙、電腦、漆器、雕刻、印刷、手工皂、生命禮儀、太陽能維修…等技訓班,累計35次落榜,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
對於張錫銘的質疑,獄方回應,都依法行政,任何收容人一視同仁,包含技訓班的遴選,也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絕無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