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針對警政署做出4點回應。(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抓錯人事件持續延燒,無辜遭毆傷的黃姓民眾,今天(5日)透過立委再度召開記者會,而警政署也破天荒發出聲明,要求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道歉,稍早新北市警局也做出4點回應,黃宗仁強調「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並表示將再次拜訪黃姓民眾,向他致意。
警政署今天(5日)針對三重分局「抓錯人」事件,罕見要求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道歉,並做出5點聲明,「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調查清楚,移送法辦」、「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將三重警分局錯逮民眾案,列為案例教育,希望新北市警局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
回顧事發經過,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警員,循線前往後竹圍街175巷32弄,查緝一名因毒品、竊盜、槍砲等案遭到通緝的41歲李姓通緝犯,2警員卻誤將54歲黃姓男子認成李嫌,只因黃男不願說出自己身分,警員就要將黃男帶回派出所訊問,雙方因此發生扭打,導致黃男臉部、後腦、胸腔多處挫傷,事後警方這才發現抓錯人,後續黃男也已向施暴警員提告。
三重分局為平息眾怒,事後也祭出重懲,翁姓、江姓警員各記過1次,永福派出所長則連帶申誡2次處分,至於黃民提告傷害、妨害自由,江、翁2員也遭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新北市警局4點回應:
1、 在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已由三重分局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
2、 警察局黃局長在111年9月26日即陪同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親自到場向黃民致意及慰問後,黃局長更與黃民相談一小時,充分表達慰問、歉意及絕對秉公處理的立場。
3、 黃局長嚴正表示:治安非常重要,警察非常辛苦,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警察有錯當然應該負責、更絕對應該要徹底清查,有疏失定追究責任,絕不護短。
警察局長是所有新北警同仁的大家長,理當應負最大責任!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
4、 黃局長也表示會再找時間向當事人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