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警方昨晚執行改裝車聯合稽查,遭法官嗆擾民。(示意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昨(4)日晚間與環保局、監理站及交通警察大隊在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執行聯合稽查勤務,舉發32件改裝車輛,其中一名女騎士因改裝定位燈挨罰,女騎士不服表示丈夫是法官,當場打電話跟丈夫抱怨,法官丈夫跟公公一到場就質問警方:「你們這裡最大的是誰?」,更嗆警員稽查行為「擾民」,讓基層員警相當無奈,最後依法開出900元罰單,由於法官並未作出違法行為,未依妨害公務送辦。
據了解,事發當下警方及監理站檢查女騎士機車,認為她違規將機車的定位鹵素燈改為LED燈,依規定只能是白色或淡黃色,但女騎士機車的定位燈是藍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擅自改變原規格設備,可以處900元到1800元的罰鍰,警方開罰900元,並且要求女騎士把車燈換回原廠。
▲台南警方昨晚執行聯合稽查,被法官嗆擾民。(示意圖/翻攝畫面)
但女騎士認爲這輛機車是2手車,購車的時候就是LED燈,她根本分辨不出來,並表明自己丈夫是法官,打電話給丈夫跟公公抱怨,法官丈夫到場後表達身分,質問員警:「你們這裡最大的是誰?」,聽到交通大隊警員解釋,不斷回應:「我了解」,但卻直言聯合稽查攔查改裝車燈是「擾民行為」,基層員警只能承受砲火,無奈道歉,希望法官能體諒他們是依法行政。
沒想到法官反嗆:「依法行政我會比你不清楚嗎?還有分故意跟過失」,據了解,法官向警方表示這輛二手車買來時需要到監理站驗車、過戶,質疑監理站沒有查出違法改裝,就將車過戶給不知情的民眾,法官最後詢問完警員任職單位便離去,警方指出,由於法官並未作出違法行為,只是口氣比較不好,因此未依妨害公務逮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