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公費清冠一號擬擴「產婦、消化性潰瘍」等4類人。(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受到新冠肺炎BA.5變異株影響,我國疫情近期再度升溫,本週內更有2日本土個案突破5萬例,但日前衛福部中醫藥司卻公布,自9月15日起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範圍,引發熱議。對此,衛福部今(7)日舉行會議,討論公費「清冠一號」適用對象,會議與傍晚結束。與會的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帶來好消息,表示將適度放寬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新增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以及產婦也開放公費使用,重症風險因子也適度擴大,;不過,在12歲以下兒童仍研議中,以及孕婦暫時不開放公費清冠一號。
對上述四類對象開放以及相關研議事項,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傍晚受訪時並未否認,僅表示有關今日會議討論事項,正彙整資料中,待指揮中心核定後公布。
清冠一號是由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主要成分有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共10種中藥材。因臨床使用治療效果不錯,故成為疫情間不少確診民眾推崇的藥品。
與會的中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今日傍晚接受媒體電訪。先是表示感謝衛福部及專家學者體恤基層民眾,適度放寬公費清冠一號適用範圍。他說,有關確診民眾使用公費清冠一號,重症風險因子適度擴大,新增:控制不良高血壓者、出血性/消化性潰瘍、精神疾病患者。產婦也開放公費清冠一號。
從寬認定部分,則包括過敏史(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氣喘)、慢性肝病(病毒性肝炎、脂肪肝)、心血管疾病(高血脂、高尿酸)、失能(癲癇)。
不過,柯富揚也提到比較遺憾的是,今日會議中,對於12歲以下兒童開放部分,待請中醫藥司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適當研議後再開放;孕婦部分,專家提到清冠一號對孕婦有幫助還是胎兒,以及是否會有副作用等還沒釐清,故決議暫時不開放公費清冠一號。另外,有關公費清冠一號適用對象的中醫急迫病勢部分,除了原先規定高熱、咳嗽、咽痛等,會請中醫師全聯會根據臨床實務經驗,審慎評估提供衛福部,作為擴增參考。
根據衛福部今年9月9日所修訂的公費清冠一號之適用條件,對象包括(不含孕產婦、兒童及使用口服 抗病毒藥物者)應具有下列任一項條件:
(一)確診新冠肺炎症狀輕微,且具下列任一「重症風險因子」之病人。
重症風險因子包括:年齡≧65歲、BMI≧30、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吸菸(或已戒菸者);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 慢性肺疾(間質性肺病、肺栓塞、肺高壓、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 肺病)、結核病、癌症、慢性肝病(肝硬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 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腦中風及其後遺症)、 失智症、具過敏史、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影響免疫功能之疾 病(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 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
(二)確診新冠肺炎呈現發燒、咳嗽症狀明顯,需使用氧氣之病人。
(三)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1.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 持續2日);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