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蔡女被發現陳屍床上,頸部有傷痕,研判是遭勒斃。(圖/翻攝自蔡女IG)
來台就讀大學的24歲馬來西亞直播主命案引發社會關注,自稱她男友的陳姓男子在服藥輕生獲救後辯稱,「只是協助女友加工自殺」,對此,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分析,陳男此舉是打算爭取從「殺人罪」導向「加工自殺」,讓刑期從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縮減至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美化自己的行為而爭取「免除其刑」,不過律師也強調,這些也只是推測,前提是陳男必須提出「舉證」是受蔡女所託,但光從目前媒體報導的外界反應、相驗狀況看來,不排除是陳男卸責之詞。
▲陳男殺害蔡女後,跑回租屋處吞止痛藥裝模作樣尋短。(圖/翻攝自蔡女IG)
回顧事發經過,無業的30歲陳姓男子,前天(13日)中午從蔡女位於士林大東路的租屋處離開後,返回新北市鶯歌租屋處,並在下午致電母親表示有輕生念頭後,隨即吞下大量止痛藥尋短,而當警消循線上門時,精神恍惚的陳男透露「我在士林殺死女友」,更稱「只是協助女友加工自殺」,經北市警方循線上門,赫見果真如陳男所言,蔡姓女子遭掐死,陳屍房間床上。
▲律師分析陳男辯稱是幫助女友尋短,是想從殺人重罪爭取從導向加工自殺。(圖/翻攝自蔡女IG)
檢警初步檢視遺體時,發現蔡女衣著整齊,只有頸部有按壓的瘀傷,身體上並無明顯外傷,也無掙扎的跡象,與一般被掐時本能掙扎的情況不符,不排除蔡女生前先遭下藥後,才遭勒斃,仍待相驗後釐清。
▲陳男從蔡女租屋處離開,準備駕車離去。(圖/翻攝畫面)
不願具名的律師分析,從目前媒體報導陳男的說詞,推測他是想爭取從《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導向275條中的「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也就是俗稱的加工自殺罪,刑期上差距甚大,殺人罪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加工自殺罪則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姓男大生離開蔡女租屋處後,返回鶯歌。(圖/翻攝畫面)
此外,陳嫌服藥輕生的舉動,不排除是想將自己美化為《刑法》275條第4項「謀為同死而犯」,得免除其刑,但律師也強調,一般「謀為同死而犯」,都是兩人在同一現場尋死,最終獲救,陳男卻是跑回租屋處裝模作樣吞下「止痛藥」,還不斷對外求援,期盼有人能夠救他。
▲馬來西亞女大生家屬來台。(圖/翻攝畫面)
律師也指出,根據媒體報導,認識蔡女的友人、網友、粉絲均強調,蔡女個性開朗,平時也無尋短的跡象,此外,檢警勘驗遺體時,發現蔡女只有頸部有傷勢,其他地方並無傷勢或掙扎跡象,縱使是委託陳男協助加工自殺,蔡女仍會根據求生本能而掙扎,懷疑案情並不單純,陳男可能是為了躲避殺人重罪,才會謊稱加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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