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藍詩孟報導
▲當兵被辱罵你會提告嗎?(示意圖/資料照)
當兵也不是甚麼髒話都能罵!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日前就發生一起吵架糾紛,一名中尉組長因不滿下屬丁姓士官長以不佳的態度質問他「7點半集合有沒有問題?」氣得在公開場所辱罵對方「X他X的B,我他X犯X,一個士官長憑什麼叫組長集合」,事後遭對方提告,遭判拘役20天。
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戊姓中尉為現役軍人,於民國110年6月17日為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第一營營部後勤官,在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台中甲型聯保廠修理工廠輪車所擔任中尉組長,因不滿丁姓士官長對其發言態度不佳,就向修理工廠副廠長陳姓少校反應丁姓士官長無故不參加集會。
並於陳少校召集所有主官管宣導工作事項之際,公開出言污辱丁姓士官長,當眾辱罵「X他X的B,我他X犯X,一個士官長憑什麼叫組長集合,我是組長還要你士官長來管,我是你小弟嗎?」讓丁男知情後也相當不滿,因此決定對戊男提告。
對此,戊男雖承認其犯行,但否認自己有公然侮辱,辯稱自己講話的對象是陳少校,不是告訴人,且對話內容是「他X的我是不是他小弟」,認為這些發言是在自嘲,並非針對丁男;但丁男認為戊男在上訴發言當下,在場的士官長就只有他一人,明顯有其針對性。
最後法官審理各種事證,認為被告不能妥善控制自身情緒,造成告訴人難堪實屬不該,且迄至本案言詞辯論終結時,仍未能獲得告訴人之原諒,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刑,判罰戊男拘役20日,得以易科罰金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