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候選人葉國文涉嫌賄選,20萬交保限制住居。(圖/翻攝自葉國文臉書)
民眾黨新竹市議員候選人葉國文對陳陳姓女子擔任理事長之某社團法人協會捐助金錢,作為設籍選舉區內學生獎學金,經新竹地檢署調查,除傳喚相關證人、嫌疑人共14人到案,認定葉國文、陳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第102條第1項對團體機構行賄等罪嫌,葉國文與陳女分別以20萬元、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
調查發現,葉國文在今年6月間,利用陳女擔任理事長的某社團法人協會舉辦年度會員大會暨關懷活動,捐助協會1萬2,000元,贊助協會發給葉國文所屬選舉區內學生獎學金之用,且尋求所屬協會成員支持。
陳女在同月25日活動舉辦之際,向與會者介紹葉國文參選市議員之意,且獎學金來自國文贊助,將頒發給葉國文所屬選舉區內的學生,當場即由葉國文上台頒發獎學金給選舉區內的學生,並致詞尋求在場者支持其參選議員。
檢察官廖啟村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本署檢察事務官,於昨(20)日傳喚葉國文、陳女及相關證人、嫌疑人共1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葉國文、陳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賄賂、第102條第1項對團體機構行賄等罪嫌,葉國文與陳女分別以20萬元、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