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104年市售八仙果監測計畫」,總計抽驗31件八仙果產品,其中1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5.5%。
食藥署表示,本次針對市售八仙果之甜味劑、防腐劑、食品中西藥及色素等進行檢測,分析本次不符規定之11件檢體中,來自於3家廠商,不合格原因均為甜味劑添加過量,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銷毀並責請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截至目前本專案業已裁處新臺幣6萬元。
食藥署指出,甜味劑雖為合法食品添加物,惟其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具有一定規範。違者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
▲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