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李男騎車違規逆向,還一路跑給警察追,過程中更沿途急煞,害追在後方的員警為避免撞上慘摔。(圖/翻攝畫面)
拒檢狂跑害警慘摔!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員警8月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虎林街202巷口發現一輛機車逆向行駛,立即上前攔檢,未料男子先是假意配合後,竟趁隙從縫隙中穿越逃逸,整個逃逸過程中還以緊急煞車和突然變換方向的方式,害後方追捕員警為避免撞上慘摔掛彩。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表示,今年8月晚間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虎林街202巷口發現一輛機車逆向行駛,因此立即上前要求騎士停車受檢,員警更進一步發現騎士面色潮紅,還有酒味;未料騎士先是假意配合員警攔停,下一秒竟強行從員警旁邊的空隙鑽過,一路跑給警察追。
員警見狀後也立即鳴笛、按喇叭,要求騎士立即停車受檢,但騎士仍一路狂逃,過程中還刻意緊急煞車或是突然變換方向,試圖將員警甩掉脫身,造成員警為避免撞上,倒地慘摔,身上多處掛彩。
事後,警方也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循線掌握騎士身分,火速在騎士逃逸2小時內於其住處將其逮捕到案,不過57歲的李男見警方上門時,儘管坦承確實有跑給警察追,但其在和員警對話時身上還有濃濃酒味,卻一口咬定沒有酒駕,他是回到住處後才有飲酒,讓警方相當無奈,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將李男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李男在逃逸過程中,明明可以預見緊急煞車和突然變換方向的騎乘方式,會使員警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更有可能發生車禍,其妨害公務事實明確,依法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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