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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全球手機App商機去年突破1000億美元,Google和蘋果公司向開發商收取營收最高30%費用作為手續費,引起開發商反彈。(圖/PIXABAY)
隨著智慧手機普及,全球行動應用市場越來越龐大,Google和蘋果公司成為全球作業系統的兩大霸主,卻透過應用程式商店,強制要求AP開發者使用平台唯一的支付系統,並從中收取最多30%的消費金額當手續費,高額抽成也被稱為「蘋果稅」、「Google稅」。對此,南韓首先開鍘,在去年通過修法,限制科技巨頭形同壟斷的行徑,印度上個月也因此對Google開出35億元台幣的罰款。
根據《Sensor Tower》統計,包羅萬象的手機App去年在全球創造超過1000億美元的數位商機,其中絕大多數開發商的收入,有高達30%利潤被蘋果及Google收取作為手續費,受到開發者的強烈反彈。為了防止兩大巨頭壟斷市場的行為,去年8月,南韓國會表決通過了《電信事業法》修正案,又被稱為「反谷歌法」,從立法層面上禁止Google和蘋果等科技巨頭,強制要求開發者只能使用該平台的支付系統作為唯一的金流管道。
根據南韓行動網路商業協會(MOIBA)的調查數據顯示,Google Play商店光是2020年,在南韓收入就高達5兆韓元、折合台幣約1177億元,而蘋果的App Store則多達1.6兆韓元、折合台幣約377億元。南韓國會通過的修正案,主要針對「禁止應用商店營運商實施強制性的IAP、用戶權益保護及糾紛調解」作出更多詳細規定,若應用商店營運商違反行為,南韓國家通訊委員會(KCC)可進行必要調查,若認定違規,可對營運商處以銷售額3%以下的行政罰款、處以3億韓元,折合台幣約653萬以下的刑事罰金。
▲南韓成為第一個對Google開鍘的國家,去年通過修法,要求Google開放第三方機制支付,印度上個月也對Google開罰1.13億美元。(圖/PIXABAY)
對此,Google也作出回應,官網顯示,從2021年12月18 日起,開發者在與南韓地區使用者交易時,消費者若選擇以第三方機制支付,開發商可少付4%手續費。另外從2021年7月1日開始,Google調降商店的手續費抽成比例,開發者每年賺取的前100萬美元,都需要向Google支付15%手續費,若超過100萬美金,需繳30%給Google。
不只南韓開第一槍,印度競爭委員會上個月也認定,在印度擁有6億用戶、市佔率高達97%的Google Android作業系統,要求Google Play商店的開發者使用Google Play付費系統,是「強行加上了不公平的條件」,對Google開罰1.13億美元、折合台幣約約35億元。
印度競爭委員會要求Google在3個月內,開發出第三方的付款方式,不管是民眾、開發商購買App或是IAP,均不得限制支付方式。面對近年來多國政府圍剿,Google只好做出更多讓步,11月10日Google宣布,為因應用戶需求,將允許第三支付管道的交易模式擴大至全球35個國家,包含澳洲、印度、印尼、日本及歐盟經濟體系區域,未來將擴展到美國、巴西和南非。
不過Google仍以平台使用相關費用為由,收取一定比例分潤,僅幅度有些微調整,從15%降低為11%,針對電子書、串流音樂等服務營收分潤,從10%調整為6%,至於APP營收分潤,從30%降低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