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2012年震驚全台的台南湯姆熊遊樂場割喉殺童案,檢方一直來都起訴求處死刑,但經法院審理後,一、二審都因凶嫌犯案時已達精神耗弱為由判免死,僅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處分,前年底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於昨(26)日宣判結果。面對仍是「無期徒刑」的結果,被害幼童的姑姑相當心碎,直呼「對台灣司法失望,誰能接受這種結果?」
▼曾嫌利用遊戲儲值卡誘騙方姓男童。
(圖/資料照)
33歲在押的凶嫌曾文欽,於2012年12月1日上午時,在台南湯姆熊遊樂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釣餌誘騙年僅10歲的方童到廁所,最後再以折疊刀割喉殺害,手法相當慘忍。雖然當晚馬上被逮,檢方也起訴求處死刑,但一審與高分院上訴審、更一審三次審判都因曾嫌在犯案前就罹患精神疾病,所以依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處死刑」而判曾無期徒刑。
▼更一審宣判仍是無期徒刑。
(圖/資料照)
▲方童姑姑表示自己已對台灣司法失望。
這樣的結果引發社會譁然,也讓許多人想起曾嫌被逮時曾嗆聲說:「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如今對照審判結果,除了死者方姓男童的姑姑痛批司法已死,「我早就沒期待了,但一定會上訴」外,也有許多民眾認為是時候該修法了,「否則在臺灣要生存要自力救濟,不然被害死了,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沒有人給死者機會,只會給活著的壞人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