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長賴清德今(27)日上午宣布,台南市將研擬作業規定後,受理同性伴侶申請伴侶關係註記證明,也可依其請求,將伴侶關係註記在戶籍謄本的其他記事欄。有別於台北、高雄採取戶政事務所「所內註記」,台南市將是全台第一個採行戶籍註記做法的地區。賴清德晚間也在臉書PO文籲請立法院應儘速立法將同性伴侶納入制度性的保障,以確保及尊重其人權。
賴清德表示,全球已有40多個國家及地區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並賦予其法律效力。但台灣仍未制訂保障同性婚姻的相關法令。因此籲請立法院應儘速凝聚共識,立法將同性伴侶納入制度性的保障,以確保及尊重其人權,回應民意的期待。
另外,賴清德也點出社會上有個迷思,有一說法指出「同志伴侶在其中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常因醫院認為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令同志感到非常困擾」,賴清德認為並不正確,法規上並沒有說非得要親屬不可。
賴清德指出,依照「醫療法」第63條的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前,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因此,賴清德認為,手術同意書的簽署人,並没有非配偶不得為之的情形。不論同志是否可合法登記,都無損同志對於另一伴侶的醫療同意權。換句話說,醫療機構不應該用「非親屬」理由去為難同志伴侶才是。
相愛並非只是異性間的權利,台灣同志人權應該跟上世界的腳步。賴清德最後強調,「台南雖是座古都,但對城市中的同性伴侶,一向秉持著尊重、理解與包容的態度。在中央立法緩不濟急的前提下,願意用具體的行動表達支持及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讓相愛的人,有相愛的權利,讓台南成為一座性別更友善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