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影者Chi-Hung Lin, Flickr CC License,圖經美編處理)
文/竹工凡
行駛速度飛快的國道,要是發生意外得格外注意!在普羅大眾的印象中,遇到交通狀況時,往往都會先拍照存證再擺放警告標誌,接著再到路肩等警方到場處理;不過,根據國道警察表示,其實這完全是錯誤的「致命觀念」,很可能讓自己再陷二次傷害。究竟在國道上遇到狀況該怎麼辦呢?以下不藏私,提供完整國道意外處理知識給大家參考喔~
▶交通事故篇
-輕微交通事故:
1、無人受傷或死亡,車輛毀損輕微(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先將各車的四個車輪或車角,以噴漆、蠟筆或堅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接著再迅速將車輛移置路肩,以不妨礙交通為優先,同時亮起危險警告,並於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三角警示牌。
2、人員最好站在車後護欄外側。
3、若當事人願意自行和解,可以不需要通報警察機關。
▼在國道遇到事故時,先將車輛移至路肩,並開啟雙黃燈,於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三角警示牌,人最好站在車後護欄外側。
(圖/翻攝自高公局網站)
-一般交通事故:
1、可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用手機撥1968,向交控中心轉請公路警察隊前來處理。
2、警方未到場前,為處理人員蒐證、調查之需應保留現場,先亮起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三角警示牌。
3、人員最好站在車後護欄外側。
▶車輛故障處理篇
1、若是車輛無法繼續行駛,應先亮起「方向燈」,接著再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然後亮起雙黃警示燈,並於車後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
2、若是車輛無法離開車道時,除了先亮起雙黃警示燈外,也必須在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擺放三角警示牌,並立即通知警方協助處理。亦或是可以利用路邊緊急電話或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3、在等待救援的同時,車上所有人務必下車,並待在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面向車道」才能觀察其他來車動向,保持自己的安全。
以上資訊皆參考高公局所提供的資訊整理,當然,在下還是希望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行車一定要小心安全,若是不幸遇到事故千萬不要慌張,也切記不要第一時間急著「拍照」而忽略後方來車,因而造成二次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