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兒子在公共場所大喊「我爸爸和我前女友上床」,氣得父親當場報警並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洪姓男子和父親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業務,卻當場吵了起來。洪男還大聲爆料「我爸爸和我前女友上床」,讓做爸爸的氣炸,對兒子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洪男誹謗意圖明確,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因為要替弟弟辦理國有基地租約變更業務,1月間某日到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辦理,到場的還有他的父親。但辦理過程中,父子倆意見不同,大庭廣眾下吵了起來。
之後父倆被引導到民眾接待區,避免影響其他民眾辦理業務,父子倆仍吵得不可開交,洪男甚至大聲爆料「我爸爸和我的前女友上床」。因為現場其實還有父親的姪子、鄰居母子,洪父氣壞,報警並且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洪男否認誹謗,表示只是對在場的國有財產署北區政風室主任說話。律師也強調,洪男純粹回答主任的問題,並非以貶損父親名譽為目的「該言論是事實,且事涉公益」。
不過法官認為,案發地點為公共場所,有特定多數人,洪男說出與欲辦業務無關言論,且音量不低,可認有誹謗故意。且洪男無視父子親情,不思謹慎行事,使父親人格評價受損。考量洪父希望從重量刑,因此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