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度、成份若未達標準 明年7月起不得標為「巧克力」

巧克力(圖/翻攝自Twitter)

▲巧克力(圖/翻攝自Twitter)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純度不夠的巧克力可不能再稱作「巧克力」了。衛福部食藥署今(29)日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指出,固體型態不含餡料的巧克力產品,如果成份未達一定標準,則不能標示為巧克力,新制將於2017年7月1日上路,而廠商若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可可脂含量可視為巧克力純度之指標,部分低價巧克力不含可可脂,並以植物油加可可粉替代,若品名仍標示巧克力,易與純度高的巧克力混淆。

而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者,不論添加量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或等同字義;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者,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食藥署也加定使用原料和內容物含量,例如,黑巧克力須包含可可脂以及可可粉或可可膏,而且可可固形物總量必須高達3成5,可可脂至少1成8、非可可固形物是1成4。

巧克力為品名者其使用的原料及內容物含量(圖/食藥署提供)

▲巧克力為品名者其使用的原料及內容物含量(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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