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大老婆發現丈夫外遇女老師,提告後判賠50萬後,兩人情仍未斷繼續交往,最終離婚收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名已婚的代課老師楊男,與另名國中李姓女老師婚外情,楊男正宮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小三被判應連帶賠償50萬元定讞;沒想到這懲罰並未讓小三退卻,2人仍持續交往,又再被正宮抓包,並再對女老師提告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李女需再賠償10萬元遮羞費,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2017年楊男與妻子結婚8年,妻子從手機簡訊中發現,丈夫與一名李姓女老師過從慎密,2人不但外宿共遊,還曾於國中校門前親吻,甚至曾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妻子發現後,氣得到法院提告小三,法院判應賠償50萬元,原本認為丈夫應該會回歸家庭,豈料兩人仍持續藕斷絲連。
2020年正宮又再次發現,丈夫與小三又在車上約會吃飯,還用手臂環繞丈夫的腰和手臂,隔年兩人又再單獨出遊,正宮又再次提告向求償50萬;審理時,小三雖然未到庭,到卻提出書狀表示,雖與人夫雨中撐傘、在冷飲攤喝飲料、坐在牆邊對話,絕非「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行為」,否認侵害配偶權。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肢體上親密接觸已非尋常友人,已經超越正常社交友誼,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與道德規範,審酌兩造身份、學歷等情形,認為李女應賠償10萬元,全案定讞;楊男與女老師愛得濃烈,為了小三甚至還提出離婚訴訟,正宮一再被傷透了心,行使大老婆權益,仍奪不回丈夫的心,最終結束了12年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