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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帑埋單3.2億 「無健保外籍人士」明年確診須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確診COVID-19,必須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疾管署副署長、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透露,過去1年來,非本國籍確診者有260,929人,其中112人是中重症,就今年5~11月來看,公帑埋單約3.2億元隔離治療費。

指揮中心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及社區防治政策穩健鬆綁,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若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0,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身分別為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呼籲,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入境前可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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