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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今(1)日宣布將取消「免費校園營養午餐」政策,全額補助只到這學期,新學年展開後,除了經濟弱勢學生補助金額照舊外,一般生改採每餐補助20元,超出金額由家長負擔,影響約10萬名國中小學生。
▲圖/資料照
彰化縣政府「免費校園營養午餐」走入歷史,彰化縣教育處長林明裕表示,推動至今7個年頭已花費70億餘元,地方財政負擔沉重,經參考及調查其他縣市做法,決定將全面補助改為定額補助。
經過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協會代表研商,下學期改由每餐補助20元,國中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6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8元;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6元。
至於國小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一般生每餐自費14元;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6元(需配送專車);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1元,其他像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父母一方失業、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經班導認定後仍維持全額補助。
推行7年的免費午餐政策即將取消,彰化縣長魏明谷表示,營養午餐經進方案每年約可省下4億元,將規劃用於增加教育建設、改善教學設施和校園環境及照顧偏鄉地區學子,將經費花在刀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