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汪小菲與大S的官司首度開庭。(圖/翻攝自大S微博)
藝人大S與韓國歌手具俊曄再婚後,前夫汪小菲拒絕支付贍養費,大S以調解筆錄為依據,進而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法院核發扣押命令;汪小菲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法官要求他提供165萬元擔保金後,准予停止執行;汪小菲再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採取不公開審理,雙方皆委由律師出庭,並且避談案情。
19日上午10時10分,台北地院首度開庭,雙方律師均提早到場,法官便提前開庭,庭程近一小時結束,雙方律師面對記者詢問,僅表示:「謝謝關心!」,閉口不談案情;值得一提的是,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也在庭外關心,同樣未針對案情發表意見,由於本案尚未審理終結,法官將會安排下次庭期。
據了解,大S以汪小菲未依約給付生活費為由,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財產750萬元,但汪小菲則認為,自己並未違反調解筆錄給付義務,遂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官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台北地院認為,汪小菲確實已提債務人異議之訴,而且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汪小菲聲請停止執行,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應予以准許,審酌大S因停止執行所受之損害,裁定汪小菲應提供擔保金165萬元,才能停止執行。
▲大S和具俊曄於今年3月宣布結婚。(圖/翻攝自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