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黃琪盜刷3名男友信用卡遭警方逮捕送辦。(圖/翻攝畫面)
黃琪因詐騙前總統陳水扁而聲名遠播,十多年來前科累累,2017年他同時與任姓、葉姓及周姓3名男子交往,並多次盜刷3人信用卡,一審法官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判黃琪1年4月徒刑;黃琪不服判決案上訴,高等法院今開庭,黃琪哽咽表示:「我不要再造成法院的負擔,只求此案盡快結束,讓我可以重新開始。」
檢警調查,2017年1月間,黃琪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任男,2人進一步展開交往,他取得對方證件後,假冒任男盜刷2萬8千元;同年4月間,黃琪又假冒葉姓前男友,將對方信用卡綁定「Apple Pay」,進一步盜刷4萬7千餘元,此案亦是「Apple Pay」首宗盜刷案件。
同年5月21日,黃琪與鍾姓友人住進澎湖福朋喜來登飯店,卻偽造周姓前男友署名及美國運通卡資料,藉以支付3240元定金;一審法官依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判黃琪1年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琪透過律師表示,他已撤回周男案件的上訴,僅維持任男及葉男案件的上訴;但黃琪依舊否認犯行,並強調刷卡均獲得對方授權,他有做的事情,都願意承認,但沒有做的事情,請庭上明察。
黃琪接著表示,回頭看過去的生活,服侍人家是很難堪的,也不是他想回去的生活,他知道以前的生活不應該繼續下去,這段期間有很多法官告訴他:「你的人生還這麼長,以後該怎麼辦?」
黃琪還說,他不知道過去犯的錯,怎樣才能還得完?但他希望本案盡快結束,讓他可以重新開始,踏實生活很不容易,但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勝過安心感,他不希望再造成法院負擔了;高院今天辯論終結,法官定明年1月17日上午10時宣判。
▲黃琪盜刷3名男友信用卡遭判1年4月徒刑。(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