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2023年4大新制上路!(圖/翻攝自台北市觀傳局)
即將迎來全新的2023年,除了新年新氣象之外,台北市政府也公布4大新制,將於元旦正式上路,包括建築物化糞池改設污水坑補助加碼、8層以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以及新增輔助原住民族獎補助項目。
一、北市廢除化糞池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再加碼
台北市建築物既有化糞池或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由5.2萬至12萬元提高到6.5萬至15萬元。
二、台北市政府於110年12月30日公告將於112年起正式實施8層以上建築物(含H-2類組集合住宅及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
1.隨著建築物屋齡逐年提升及近年發生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之火災憾事,為確保建築物公共區域之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之安全,自112年1月1日起北市建築物達8層樓以上(含8樓)均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共用部分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16層以上應每2年申報1次),其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申報期限為每年第一季(1-3月份),相關資訊可從北市建管處網站之宣導專區「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內參閱。另如未依期限辦理申報者,建管處將依建築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開罰。
2.除8層以上建築物共用部分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外,建築物所有權人亦應自行維護確保公共區域逃生避難動線暢通無阻,加強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意識:如走廊、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妨礙逃生及常閉式防火門不得敞開或有無法關閉、損壞影響防火避難等情形,以共同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此外,民眾若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相關問題,歡迎隨時向建管處詢問,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387。
三、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特訂定「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 」
1.民國108年7月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之公寓大廈,在充電設備完工後6個月內可以依該補助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表、文件等資料向建管處提出申請,補助費用以所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費用(扣除工資後)之49%為上限,各類設備之補助以一次為限。
2.建管處已經編列112年度補助費用新臺幣100萬元,若編列預算用罄者即停止受理申請。如果因為預算用罄而未於當年度獲得補助,將會列入下年度優先補助案件,申請人免再次提出申請。
3.112年1月1日生效的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詳細內容、相關表格及各有關資訊,建管處已經放在「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網站位置: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首頁(https://dba.gov.taipei)>建管業務綜合查詢>宣導專區>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資料夾中,歡迎各位市民多加利用。
四、修正臺北市輔助原住民族合作社及事業體發展補助須知
為促進及保障原住民族就業權益,推動產業永續經營,透過輔助產業、鼓勵創新整合及自主訓練,進而提升就業率及穩定事業經營,延續原住民族特色產業,原民會研議修訂「臺北市輔助原住民設立勞動合作社補助須知」,將”原住民族事業體”納入輔助範圍,並新增獎補助項目,並將須知名稱修正為「臺北市輔助原住民族合作社及事業體發展補助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