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書維、吳崑榆、曹勝彰/綜合報導
孕婦要安胎,醫院竟給墮胎藥!南投一間醫院陳姓護理師,去年十月懷孕七個月時,因身體不適就在他工作的醫院看病,但看診的婦產科醫師疏忽,說要開安胎藥,沒想到藥劑師將安胎藥的英文藥名聽成墮胎藥,而給錯藥,直到她呼吸困難時醫生才發現並坦承拿錯藥,導致這名護理師只好緊急轉院。幸好去年12月孩子平安出生,但未來仍要追蹤觀察,讓護理師氣得求償一百萬,並將對醫院有疏失的人員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抱著手中得來不易的孩子,陳小姐很感慨。
陳小姐抱著一個多月大的男嬰,看著心肝寶貝能平安出生,很感謝。因為她去年十月懷孕七個月,因下腹疼痛在工作的醫院就醫,沒想到醫院把安胎藥給成墮胎藥。
陳小姐:「我一個小時前吃的那兩顆安胎藥,跟現在手上拿的兩顆安胎藥長得不一樣,這時醫師才跟我將說剛剛吃的藥是錯的。」
▲疑似藥劑師將安胎藥的鷹溫誤聽成墮胎藥。
怎麼會這麼離譜?陳小姐說,當時婦產科醫師以口頭醫囑開藥,藥劑師疑似將安胎藥英文發,誤聽成墮胎藥,給了兩顆墮胎藥和同意書,但護士又沒講有同意書,讓她吃下去。直到她呼吸困難時,醫生才發現並坦承拿錯藥,當下她緊急轉院安胎,去年12月生下小孩,向院方求償,反被院方責怪。
陳小姐:「社工他說,就是因為你們是院內員工,才會使醫師產生這個錯誤。」
▲疑似醫師僅口頭醫囑,並未經過標準「三讀五對」程序。
陳小姐說,她雖然是護理師,但藥品種類多,把預防流產的安胎藥和墮胎藥擺在一起她也無法分辨,全靠醫師開處方使用。但醫師疑似便宜行事,未按標準流程三讀五對,由調劑藥師、審核藥師、發藥藥師及最後向病患確認,直接口頭給藥,發生疏失。
副院長徐尉慈:「病患當下必較緊急,所以我們的醫護人員可能沒又真正落實,這些平時的一些標準流程動作。」
30歲的陳小姐和丈夫都是護理師,兩人結婚兩年,前兩胎都保不住,好不容易有第三胎,陳小姐又誤食墮胎藥。寶寶出生後,醫院說要追蹤觀察,怕小孩有後遺症,加上院方態度讓她一氣之下要求一百萬和解,沒得到善意回應,夫妻倆同時向醫院請辭,並將對醫院與有疏失醫護人員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