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林偉帆報導
▲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控制措施。(圖/翻攝自微博)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今(26日)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此外,經國務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並發布,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後再來華。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