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歲出所需財源原列新台幣2101億9965萬6000元,審議結果減列3億6710萬1000元,改列為2098億3255萬5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宣布,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中央社)
行政院長蘇貞昌10月4日向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民國112年度至113年度)」編列情形時說,編製重點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有助國家長遠發展的計畫能夠順利落實推動。
前瞻計畫是連續性計畫,政府自106年9月推動至今,已經超過了5年,第1至3期特別預算合計約5598億元,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至今年底止;行政院於今年8月31日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亟需在這個會期通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101億9965萬6000元(分配數112年度1044億4872萬1000元、113年度1057億5093萬5000元),審議結果減列3億6710萬1000元,改列為2098億3255萬5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朝野立委支持前瞻計畫持續推動,三讀通過第4期特別預算;審查過程如同對第1、2、3期預算的支持,未獲共識的項目,多採暫時凍結部分預算,相關部會未來提出書面報告後就可動支,凍結部分預算盼有效監督及管控各計畫落實程度。
不過,考量前瞻預算全數是舉借債務支應,為減少公帑支出,立委也嚴格把關,包括通過台灣民眾黨團提案,各機關業務費通案刪減1%共1億4289萬2000元。
今天院會表決處理黨團協商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時未獲共識的提案,民眾黨團主張,為減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舉債數,增列歲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000億元。表決結果,出席75人,贊成8人、反對55人、棄權12人,不通過。
另外,今天立法院會接著也表決處理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等人所提,要求增加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支應前瞻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所需財源,以減少債務舉借數額。表決結果,出席75人,贊成20人、反對55人、棄權0人,不通過。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前瞻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也作成數項決議,包括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各公務機關合計編列2億151萬5000元,要求審計部除應確實依照預算法第62條之1及立法院決議事項等規定辦理查核外,另應於112年度及113年度結束前,就「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執行情形各完成至少1次專案審計,並於2個月內公布於審計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