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檢署統計,此次九合一選舉後,共188名當選人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示意圖/資料畫面)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期限,為選委會公告當選人名單起30天內,因此依法1月3日為最後期限。而最高檢察署最新統計,九合一大選後,截至1月3日止,包括苗栗縣長鍾東錦案在內,全國地檢署共提起181件、188人當選無效之訴案,其中屏東縣就有33件、33人為最多。
根據最高檢針對賄選等妨害選舉案件統計,截至1月3日期限止,此次九合一大選,全國檢方共向法院提起181件、188人當選無效之訴。縣市長部分有1件、1人,即為苗栗縣長鍾東錦。直轄市議員部分有6件、6人,包括新北市議員蔡淑君、黃俊哲,以及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等。縣市議員部分則有22件22人。
另各地檢署提起的件數、人數統計,以屏東地檢署為最多,共提起33件'
33人當選無效之訴。與上屆九合一大選的30件、30人,略有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