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許元馨報導
▲全民普發現金6千引起網友熱議,有一派人認為應該排富發放。(示意圖/資料照)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4)日宣布將全民普發現金6千元,待預算編列出來將經行政院會後送請立法院同意通過後發放。消息一出後引起討論,有一派人認為應該排富發放,不過作家苦苓卻提出不同看法,他認為如果是「全民共享」,不管再富有的人也是合法的國民、享有一樣的權利。
▲苦苓認為不管再富有的人也是合法的國民、享有一樣的權利。(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苦苓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政府發現金的事情好像定了,又有人開始在喊什麼「排富條款」,更有人說「難道郭台銘也需要這一點錢嗎?」對此,他批評:「又是一種不合邏輯的講法!」
苦苓認為,如果是「全民共享」,那麼不管再富有的人也是合法的國民、享有一樣的權利,不能在政府發錢的時候就突然把它「褫奪公權」,何況富有者繳的稅還更多。因此,苦苓疑惑問道「『富』的標準是什麼呢?年收百萬算富嗎?三棟房子算富嗎?還是有千萬存款就算富?這要由誰來決定呢?假如月入10萬就被排富,月入99999的就不排富,『差一塊錢就差那麼多』又合理嗎?」
苦苓解釋,不是不可以排富,例如房租補助、例如育兒津貼,那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給的,當然可以訂定某個標準來發放,「但如果是國民的基本權利,那就不容政府任意剝奪,郭台銘可以不去領錢、也可以領到後捐出去,但政府不可以不給他。」
文末,苦苓直言,「如果還要搞什麼排富,行政作業更加繁瑣,很可能過年前領不到這個紅包,到時候豈不是又要被大家罵到臭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