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羅、夏2人辦保後離開拘留室。(圖/翻攝畫面)
前立委羅志明及海軍退將夏復翔因涉入共諜案5日遭到雄檢羈押,但法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羅20萬、夏15萬交保,但2人卻在交保後耍特權,不願面對門外守候的媒體,竟然在羅妻的要求下由法警帶路從河東路後門離去,讓人相當錯愕,據悉,河東路後門下班後平常皆為上鎖狀態,民眾、嫌犯、律師及家屬等都只能從市中路的前門進入,因此兩人從後門「遁逃」才會引發耍特權的疑慮。
據了解,檢調在這起共諜案中查出前立委羅志明接受中方委託,在台尋覓親共色彩的退役將領,因此將目標鎖定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兩人接頭後共同前往對岸與情治人員會面,回台後成立特定組織,並大肆抨擊蔡政府並藉此讓民心浮動,4日兵分多路搜索、拘提10多人到案,並在5日傳喚羅、夏兩名關鍵人物,為避免有串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事後裁定各以20萬、15萬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
▲兩人從河東路大門離去,因此被質疑[耍特權」。(圖/翻攝畫面)
但奇怪的是,兩人好像說好了一般,直到辦保程序完成後,晚間8點50分才由拘留室離開地檢署,當時在場守候的媒體以為會照慣例從市中路前門出來,沒想到卻依序從河東路大門離去,讓人不禁聯想到「耍特權」疑慮,法警卻也淡然的表示「河東路也是門口」。
面對此疑慮,地院表示,本院審理共諜案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經法官訊問後,於5晚間7點30分裁定交保,被告由家屬辦理交保程序完畢後,即經釋放,並由法警引導到地下一樓之羈押室經過靠市中一路之法警室離開,此部分與本院向來處理人犯交保後釋放之作業流程相符。
地院也說,當時已是下班時間,被告要從本院河東路大門離開時必須經過管制門,故該段路程亦是由法警引導。本院雖然有兩個門,惟大門是在河東路,媒體報導表示本院的大門是在市中一路,因而誤會被告是耍特權從後門離開,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