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羅志明、夏復翔5日晚間辦保後從後門離開,檢方因此不服抗告。(圖/翻攝畫面)
雄檢偵辦共諜案4日傳喚前立委羅志明及海軍退將夏復翔後聲押,但院方召開羈押庭後卻讓羅、夏各以20萬、15萬元交保,兩人辦保要離開法院時,甚至「非常規操作」從河東路管制門離去,藉此躲避媒體,雄檢因此不服決定抗告。
檢方查出羅志明、夏復翔遭中共吸收後,兩人皆各自以過去不同領域的人脈下,長期尋覓國軍退役將領,並「帶團」前往中國接受招待,4日逮捕包含羅、夏等5人後,火速聲請羈押,但雄院經過漫長的羈押庭後仍裁定2人交保。
後來兩人陸續辦保準備離開地院後,雄院卻不願根據慣例讓嫌犯從市中路大門離開,卻讓兩人從地下室一路由法警帶路從河東路大門離開,藉此躲避媒體採訪,後來媒體追院方為何做此決定,院方卻說從市中路大門離開並不是「慣例」,兩人離去的過程都是法警全程引導。
不過雄院的聲明至今並沒有清楚解釋,是否未來任何一位被告在下班時間辦保離去後,都可要求比照從河東路後門離去?對於昨晚的特權爭論並沒有進一步解釋,雄檢獲悉後,為了避免兩人在外串證,影響案件偵辦,因此決定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