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新興菸品眾多,讓《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爭議多時,不過今日終於拍板。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菸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並提高菸品警示圖文比例至50%、禁菸年齡升至20歲。加熱菸及加熱器(載具)都需先申報並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才能製造或進口,電子煙或未核可加熱菸的非法業者,最高可罰5000萬元。不過,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長聯)暨台灣拒菸聯盟170個團體,就修法結果與聯盟最後堅持的4大重點仍有明顯落差,且藏有眾多隱憂,除了表達遺憾,但會持續監督政府。
據悉,菸防法已逾15年未修正,這次修法過程峰迴路轉,歷經五次委員會黨團協商、一次院長召集的黨團協商,不僅朝野對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態度分歧,草案更成為朝野政治攻防重點,今日在朝野黨團都簽字、達成協商共識下,修法三讀過關。最終將加熱菸及載具納管、全面禁止電子煙,並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另新法明定,業者製造或輸入加熱菸前,需送交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上市後不得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此外,由於新法禁絕電子煙,相關罰則也擴及吸食者。新法明定,若使用電子煙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這次修法結果與聯盟堅持四大重點仍有明顯落差,除表達遺憾,但會持續監督政府。(圖/董氏提供)
台灣拒菸聯盟下午發出聲明指出,民團4大訴求包括「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以「菸品上市審查」取代「健康風險評估」、「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等。最令人遺憾的是,政院版的「85%警示圖文」,竟被民進黨委員砍到剩50%,歷經16年的修法,讓台灣從全球134個執行菸害警示圖文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四「躍升」為倒數第十五。
禁止所有加味菸品部分,原本政院版正面表列「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菸品」,也被改為「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民團擔心,只要美國菸商一施壓,難保國健署又棄械投降,不敢禁止或存在模糊空間,令人遐想而不作為。
針對國健署堅持的「健康風險評估」、「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民團擔憂,相關用詞具有強烈誤導性,且最終加熱菸載具仍被視為3C產品,雖禁止加熱菸品載具廣告促銷,但比iPhone包裝更酷炫的加熱菸品載具包裝,卻無須比照菸品、印製健康警示圖文,顯然相關規範只做了半套,將對未來的新興菸品管制留下無限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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