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88會館之亂牽扯出多名檢察官曾出入,接受無償招待。(圖/資料畫面)
喧騰一時的「88會館之亂」,針對媒體報導有檢察官受邀到會館部分,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布行政調查結果,經與新北地檢署研商,陳報法務部核備後,由台高檢署及新北地檢署依法官法規定,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黃錦秋、王涂芝2人。至於檢察官楊雅婷、黃冠傑部分,其行政責任亦陳報法務部核備後,移由所屬機關首長依法官法規定處理。
另黃錦秋等人是否確知88會館為地下匯兌郭哲敏及林秉文、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系涂誠文所實際管領,因事涉有無包庇地下匯兌業者之瀆職罪嫌,又PTT網站綽號「小安」的張旭生,指稱黃錦秋、黃建榮等人與地下匯兌集團過從甚密,疑有包庇瀆職等情,台高檢已分案發交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
綜觀整個行政調查結果,分為88會館私人招待所部分,及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部分。
台高檢表示,行政調查經由黃錦秋於台高檢的訪談筆錄、王涂芝於台高檢和新北檢的訪談筆錄,以及王涂芝手機留存Line截圖翻拍照片、出席餐會員警名片,還有黃建榮與相關警務人員於台高檢、警政署或廉政署的訪談筆錄;加上黃錦秋及曾逸倫、王培儒、黃瑜芬、李家豪自請處分書、私人招待所現場管理人訪談筆錄、函調相關資料等,分別進行查察、訪談,以釐清所屬檢察官責任。
88會館部分,經查,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因前與警政署政風室有合作偵辦員警「線上立破」偽造文書案,在2019年12月30日受邀參加政風室於2020年1月17日在台北市中正區餐廳舉辦的尾牙。餐會結束後,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現任刑事局副局長的黃建榮及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黃錦秋,邀請與會者續攤唱歌,因此步行到原預定的KTV。
但當時KTV已客滿,因此黃建榮建議改往信義區歡唱,一行人遂分批搭車前往。王涂芝於當日晚間11點21分離開,由政風室人員李家豪送到門口。期間,有進入88會館的除了黃建榮、王涂芝、黃錦秋、李家豪外,還有岳朱慶、黃瑜芬、陳聖育、鄭建國、王郁茹等共9人,當日並無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續攤唱歌無人付費,由88會館無償招待。
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部分。經查,因「線上立破」專案於2020年6月間收網,政風室為舉辦慶功宴,由李家豪於2020年7月10日,透過Line邀請王涂芝出席,先在中正區餐廳包廂,結束後,黃建榮、黃錦秋親自邀約王涂芝續攤唱歌,因此分批搭車前往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會所。
當日進入會所的有黃建榮、黃錦秋、王涂芝、李家豪、岳朱慶、黃瑜芬、王培儒、曾逸倫、陳聖育、王郁茹、劉志賢、黃冠傑、楊雅婷、郭宇宣等14人,無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續攤唱歌無人付費,由該私人招待所無償招待。
台高檢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清楚「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或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社交活動。檢察官若懷疑其所受邀之應酬活動有影響其職務公正性或涉及利益輸送等不當情形時,不得參與」,卻到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
尤其黃錦秋身為政風室主管,應清楚政風人員本身職務就在查察公務員違反職務倫理情事,應受更高標準的倫理要求,卻與同仁前往私人招待所,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且事後一再狡辯否認,要求同行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至用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八八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而王涂芝亦為檢察官,因與黃錦秋曾共同在桃園地檢署服務,已有10年交情,信任黃錦秋才受邀至「88會館」及銀樓地下室之私人招待所,其至少於到達該些場所後,明知非一般公眾得出入,且未付費接受招待,難認無瑕疵可指。惟事後配合協助調查,態度良好,並提供多項事證以還原事實,足證其自認坦蕩可接受檢驗,相較黃錦秋,情節顯然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