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運輸製造及販運毒品刑責加重。圖為刑事局破跨境運毒集團自德國空運內藏毒品愷他命的特製真空不鏽鋼瓶包裹入境。(中央社)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020年1月15日修法,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提高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提高各項罰金。刑事局統計,2021年至2022年11月,因製造、運輸、 販賣毒品而被判決有罪人數為9868人,其中刑責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合計2034 人(占 20.61%),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比率已從2021年11.87%明顯增加至去年的(1 月至 11 月)29.30%。
刑事局指出,毒品犯罪為萬國公罪,我國亦已修法加重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罪責,世界各國對於毒品犯罪無不強力打擊,在國人運輸毒品出國過程中一經查獲,遭外國處死刑、無期徒刑重刑屢見不鮮,且部分國家執法手段強烈,在緝捕過程中遭外國執法單位擊斃案例也時有所見,菲律賓及印尼政府就曾對外宣示,毒犯拒捕即可當場射殺,走私毒品風險可謂相當高。
刑事局駐外連絡官統計國人海外關押情形,去年12月國民因涉毒品犯罪遭外國羈押人數共378人,其中遭判處死刑(含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及尚未判決確定者)共38人,遭判處無期徒刑共62人。
目前疫情趨緩,各國邊境管制逐漸解封,國內民眾出國人數大幅增加,國際運毒集團可能利用國人夾帶毒品走私至國外受利誘協助攜帶毒品,不管協助帶出或帶入均屬運私毒品行為,呼籲國人切勿貪圖提供免費旅遊行程或幫忙攜帶不明物品獲得數萬元小利益,鋌而走險,以免後悔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