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松斌、陳秀瑜/台北報導
台北市花博園區在1月底推出「假日畫市」,讓藝術家可以展出作品,不過民眾看中畫作,卻不能向畫家購買,因為根據公園自治管理條例,除非申請經過許可,而且必須在政府指定空間才能允許販售行為,否則最高可罰6000元,這樣藝術家大嘆法令僵化,在台灣想靠賣畫求生,根本是死路一條。
▲花博「假日畫市」,藝術家展示作品。
把四幅不同畫風的作品拼在一塊,一張完整的人臉浮現,創意畫作吸引路人目光,作者是他,董先生從事畫作超過20年,一月底,花博園區推出「假日畫市」,原本開心想說多了一個展售作品的空間,但結果卻讓他很失望…
藝術家董華正:「公益場所,我們還是不能有販售的行為,這是他們的規定。」
▲藝術家董華正認為在台灣賣畫管道極少。
記者:「作品的販售,是不是管道很少?」
藝術家董華正:「死路一條啊!」
原來花博園區無償提供藝術家空間展示,但是因為花博屬於公園,根據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未經許可販賣物品,最高可罰6000元。
藝術家潘蓬彬:「來了以後才發現,原來這裡是不可以標價、不可以販售,所以大家就覺得蠻質疑的,說不是這個叫做『畫市』嗎?」
▲藝術家潘蓬彬不解畫市不賣畫,那要幹嘛?
無奈藝術生存已經不容易,台灣法令又太過僵化,因為只能展不能賣的不只花博,像國父紀念館和中正紀念堂,一天甚至要收取7000元的租金才給展出,而且一樣禁止作畫交易。
▲花博、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一樣「能展不能賣」。
議員何志偉:「一般上班族要養活自己,都已經夠痛苦了,也很難成家,更何況是藝術家,因為我們的法令就是死死的。」
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發言人黃淑如:「藝術畫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一部分,他要經過程序,那它經過程序去申請。」
針對花博假日畫市個案,公燈處強調,如果有藝術品的展售需求,其實可以向主管機關事先申請許可,但說來說去還是卡在行政法令這一關,也難怪藝術家大嘆官僚害人,要在台灣生存真的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