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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課堂傾訴14年前遭性侵 推拿師惡狼當庭嚇「被判刑會詛咒」下場曝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女大生控訴男推拿師趁機性侵。示意圖。(圖/Pixabay)

▲女大生控訴男推拿師趁機性侵。示意圖。(圖/Pixabay)

彰化縣1名女子14年前就讀國小時,到住家附近的國術館推拿,2度遭蔡姓男推拿師趁機伸手進她內褲摸下體。她因大學接觸性侵相關課程,在課堂上說出自己遭性侵的過程,事件才因此曝光。蔡男除了否認犯行,還當庭罵女大生「可惡」,如果被判刑會詛咒。台中高分院認為蔡男性侵事證明確,維持一審判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子就讀大學時接觸到性侵害相關課程,年幼遭侵犯的她在課堂上說出自己14年前被侵害過程,老師得知後,立刻協助她通報社會局並報警。

女子向檢警供稱,她96年、97年就讀小學三年級,因為自己有長短腳,前往住家附近國術館推拿。蔡姓男推拿師當時要她躺在診療床上,用毛巾覆蓋下半身,卻在推拿時趁機把手伸進她的內褲內,將手放在她的下體長達10多分鐘。她當時年幼以為這是正常,不以為意。

她1個多星期後又在哥哥陪同下前往國術館診療,蔡男仍將手伸入她的內褲碰觸下體。當時她感覺不舒服和疼痛,認為蔡男很變態,但因當時趴著面朝下,只能往地板吐口水。

蔡男雖承認當時確實有幫女大生推拿,但否認有伸手撫摸下體。他辯稱,與女大生一家人關係融洽,女大生至國術館接受治療多達10次,診療間為開放空間,不可能利用推拿撫摸下體。檢察官對蔡男及女大生測謊,蔡男竟出現不實反應,女大生則順利通過。

承審法官表示,受害女大生前後供述一致,一家人與蔡男關係不錯,沒有誣陷對方理由。女大生是在課堂中揭露此事,並非對蔡男有所求,不成才提告,也無誣陷動機;被害人也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睡眠障礙等症狀。

法官審酌蔡男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還當庭指稱被害人「可惡」、「如果被判刑要詛咒她」等語,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3年8月。

蔡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辯稱測謊前因不甘受誣賴,難以入睡,加上當天從彰化趕到台北,不熟悉環境又整日未進食,主張謊測結果不可信。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測謊雖不能當作有罪或無罪判決唯一證據,但實務上並未完全否定證據能力。蔡男接受測謊時,自稱受測前一日睡6小時,自覺身體狀況正常,也無飲酒亦無服用藥物。事後又說測謊結果不可採信,並不允洽,最後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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