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中心/唐家興報導
▲清末列強看好香港的發展潛力,積極侵略想強佔香港。(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翻開近代史,閉關鎖國的清朝,在被西方列強用大砲轟開國門後,從此展開一段屈辱的歷史;在列強的侵略瓜分下,各種不平等條蜂擁而至,其中有東方明珠之稱的香港,也被英國強佔;而在英國占領香港這個問題上,英國想要租借香港100年,但這計謀卻被清朝官員識破,清朝堅持只能99年。
19世紀初的香港,實際上就是一個落後的小漁村,當時清朝沒有從世界觀去看香港,所以並不是很重視這塊領土;不過,海上霸主的英國,自然不會犯下這種錯誤,清朝官員眼中貧窮落後的香港島,在英國人眼中卻是寶貴的財富,所以英國處心積慮想拿下香港。
英國人很早就看中了香港的維多利亞港有成為東亞地區優良港口的潛力,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1842年的《南京條約》,清政府割讓香港島給英國;1860年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通過三個條約,英國共佔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
▲租借新界的條約由1898年李鴻章簽署。(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英國在佔有香港後,想要強行租借100年;不過在租借時間上,清朝官員竟然罕見地強硬起來,堅決反對100年的期限。原來當時國際上有一個慣例,如果一個國家佔領了某片土地100年或以上,那麼這片土地不管之前有沒有主人,在100年之後土地所有權都會有所改變。也就是說清朝一旦允許英國租借香港100年,那麼100年後香港就成了英國的領土了!還好當時有一些留過學的學子提醒清朝官員,所以他們才沒有徹底的喪失尊嚴,嚴厲拒絕將香港租給英國人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