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苗栗縣長鍾東錦就職前夕遭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法院9日第一次開準備庭,鍾東錦委任3律師出庭,雙方攻防激烈。(圖/中央社)
苗栗地檢署偵辦「四合一」現金賄選案,在就職前夕,對苗栗縣長鍾東錦、大湖鄉長、大湖鄉民代表、大湖村長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引起外界注目。另外縣長落選人徐定禎、大湖鄉民代表落選人葉琪熏也分別提起自訴,苗栗地方法院選舉法庭9日開庭,併案審理,雖然是第一次準備庭,但原告、被告兩方攻防激烈。
苗栗地院開準備庭,鍾東錦等四名被告皆由委任律師出庭,其中鍾東錦委任3位律師,原告則由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聖傳、莊佳瑋到庭,雙方攻防激烈。除了對當選無效之證據能力引述法院判例答辯,其中鍾東錦委任律師主張,鍾可能遭受構陷,提出聲請調閱偵辦賄選案的大湖警分局駐地出勤紀錄及監視錄畫面,但檢方認為,此舉恐怕讓賄選檢舉人的身分暴露,有人身安全疑慮,由於準備程序尚未終結,法官將擇期再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苗栗地檢署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時,查出陳姓男子時任鍾東錦與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的主委,陳男涉嫌夥同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每人1千或2千元為代價,替鍾東錦、大湖鄉長、大湖鄉代候選人謝見德與林裕欽、大湖村長等賄選,最後除了傅松琳之外,其餘4人都當選。
檢方去年12月14日偵結,將涉及賄選的陳男、丘女、林男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在去年12月20日,宣誓就職前夕,依法對四名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