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被告發散布謠言,向陳時中(中)、吳秀梅(左)提告求償100萬。(圖/中央社)
被稱為「反萊豬醫師」的蘇偉碩,3年前被衛生福利部告發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蘇偉碩因此反對時任衛福部部長陳時中、現任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提告侵害名譽權,求償100萬元。陳時中及吳秀梅的委任律師強調,告發本就是衛福部的職務,非陳、吳2人的個人行為,且蘇男必須負舉證責任。全案將於4月12日開庭辯論。
蘇偉碩因於2020年10月間,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表示「空氣中可以驗出萊克多巴胺」、萊克多巴胺毒性是搖頭丸250倍等語,被衛福部告發涉嫌違反食安法散布不實謠言。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考量也是為全民健康對政策提出的評論,引用錯誤部分也已澄清並更正,難認有惡意散布之故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獲得不起訴後,蘇偉碩隨即對陳時中、吳秀梅2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另提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14日開庭,陳時中、吳秀梅的委任律師表示,告發氏衛福部基於職務的行為,並非陳時中2人的個人行為,2人也沒有侵害蘇男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反而蘇男未舉證陳時中2人所言的前後文,必須了解全部內容才能向陳時中和吳秀梅確認。
蘇偉碩則表示,他沒告機關告陳時中2人,是考量如果告了衛福部,要賠償他也是用人民的納稅錢,且應該由作出決策的,說出傷害他的話的陳、吳2人負責才合理。他會在3月3日之前,提出2人受訪畫面及截圖交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