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2/21 16:50 發稿 | 17:24 更新:延押理由 】
▲檢調搜索陳凱凌的住處及辦公室,查獲30萬現金及工程行名片。(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遭檢舉貪污,收受現金外還接受性招待,檢調去年12月展開搜索行動,陳凱凌住處被查獲裝在牛皮紙袋的30萬現金及1張工程行名片,訊後坦承部分犯行,遭羈押禁見,台南地院今(21)日下午召開延押庭,法官訊後諭知陳凱凌羈押期間延長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理由書指出,法官訊問後認陳凱凌涉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詐欺得利罪等4罪罪嫌重大,且在羈押期間內,陳凱凌面對檢察官訊問,供述與證人仍有出入,尚有共犯待查;陳凱凌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右)涉貪收押禁見,今遭延押2個月。(圖/翻攝畫面)
南院指出,陳凱凌涉貪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仍有共犯或證人待傳喚,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確仍存在,裁定陳凱凌從本月2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回顧此案,台南檢調去年3月接獲檢舉,指控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同年12月21日展開搜索,在陳凱凌住處查獲裝在牛皮紙袋的現金30萬元及1張工程行名片,檢察官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當庭逮捕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