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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盤查酒駕男好眼熟 男秒回「上次也是你」拒測吞18萬罰單懊惱捶牆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24歲李姓男子去年酒駕被逮,沒想到相隔2個月,再度酒駕又是被同一個員警逮到。(圖/翻攝畫面)

▲24歲李姓男子去年酒駕被逮,沒想到相隔2個月,再度酒駕又是被同一個員警逮到。(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方日前巡邏時,在中清路二段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未打方向燈,上前盤查發現車上3人未繫安全帶,且男子臉色微醺、全身帶著酒氣,員警一見對方很眼熟,詢問「好像遇過你?」,男子秒回「上次就你抓我的咩!」,辯稱是準備開到路邊停車找代駕,員警當場打臉表示,密錄器都拍到車從路邊開出去的證據,這下男子百口莫辯,兩次酒駕都栽在同一個員警手裡,只能懊惱捶牆壁發洩怒氣。

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19日上午9點19分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中清路二段與經貿三路口,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從路邊停車出來未打方向燈,且車上3人均未繫安全帶,要求駕駛靠邊停車,不料駕駛卻拒絕盤查,員警追上前阻止自小客車,駕駛這才下車接受盤查。

員警攔查覺得酒駕男很眼熟,男子秒回:上次就是你抓我的。(圖/翻攝畫面)

▲▼員警攔查覺得酒駕男很眼熟,男子秒回:上次就是你抓我的。(圖/翻攝畫面)

員警攔查覺得酒駕男很眼熟,男子秒回:上次就是你抓我的。(圖/翻攝畫面)

24歲的李姓男子一下車,員警立刻詢問是否有飲酒,李男默不吭聲,員警告知必須做酒測,若拒測可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李男當場決定拒測。取締過程中,員警發現男子很眼熟,詢問是否遇過,男子立刻沒好氣地回答,去年12月也是因酒駕被該員警取締,這次只能乖乖認栽。

警方呼籲飲酒應適量,醉不上道,若有用車需求應尋代駕服務或搭車回家,切勿稍事休息便駕車上路,千萬不可心存僥倖,警方絕對嚴加取締強力執法,以免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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