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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將長棍懲罰部位改為屁股。(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小時候不聽話或調皮搗蛋,總會被父母責罰說「再不聽話就打屁股!」古裝劇裡也常有「杖責」情節出現,行刑者會拿一根長棍,朝被處罰者的屁股用力狠打。然而,到底是誰發明打屁股這種懲罰,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據了解,古代的杖責一開始並沒有固定位置,不少罪人因此意外被活活打死。直到唐朝出現《明堂針灸圖》一書,當時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讀過此書後,發現人體背部為五臟經絡孔穴集中之處,因此修改《唐律》中的「笞刑」,規定不得鞭笞罪犯的背部,改打穴位少、不容易致命的屁股。
▲古代杖責「打屁股」。(圖/翻攝微博)
此後的1千2百多年,官府懲戒罪犯杖打屁股,有時候還會脫下罪犯的褲子,裸著下身行刑,藉此讓罪犯倍感羞愧。
直到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認為「打屁股」處罰是一種很嚴重的污辱,才停止這種懲罰。但「有錯打屁股」的做法仍流傳至今,成為父母教訓小孩子的手段。
▲唐太宗李世民。(圖/翻攝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