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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陰了!外送餐點到「指定地」 外送員沒違規竟被警罰3千6

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有外送員分享送餐到高速公路服務區,被警攔還開罰3600。(圖/翻攝畫面)

▲有外送員分享送餐到高速公路服務區,被警攔還開罰3600。(圖/翻攝畫面)

三餐老是在外,不少人更是依賴外送平台「快遞美食」,想吃甚麼只要透過手機點餐就能吃到。不過最近一名外送員大吐苦水,指出他接到一張單送到「高速公路服務區」,結果依照導航終於騎到休息站,卻被員警當場開單罰3600元。他說不但錢沒賺到還先被開罰,真的是「重傷」。

一名美食外送員在臉書發文訴苦,一開頭就說「我被陰了。」他說自己接到一張訂單,地址備註是南投市南鄉路250巷142弄6號「新東陽服務區」,他沒多想就靠著導航一路騎,經過一個涵洞後就被警察攔車了。警察攔下他後當場開罰,並告知他「休息站是屬高速公路警察局所管,騎車進入是屬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及第4項,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或車輛於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罰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眼看著眼前的這一張紅單「3600元」不知道送多久外送才能再賺回來,還沒回過神,又看到另一名外送員騎過涵洞,果然也被警察攔下,警察再開出另一張熱騰騰的3600元的罰單。外送員自嘲的說「餐點+飲料共價值7200元」

不過更令他生氣的事情還在後頭!他說正在跟警方解釋的同時,點餐的女客人來電,又要求他他騎車進去把餐點交給她,原PO氣得告知女客,自己正在被警方開罰,「妳知道這裡是高速公路上的休息站吧?機車不能上來妳知道的吧?」他猜想訂餐的客人應該是服務區的櫃檯員工。

原PO怒斥,不知道她喝著價值7200元的手搖飲加雞排,是什麼心情,「良心會痛嗎?食物吞嚥地下去嗎?」也立刻將「不能外送到休息站」的訊息,轉貼到外送員的分享平台中,提醒同業不要觸雷。

網友紛紛留言,「原PO被客人要求違法騎進去,只能說被陷害了」、「告她詐欺呀,為了自己方便導致外送員蒙受損失,要求她賠償損失金額」、「這警察也是不通人情」、「跑外送讓我知道,這世界多的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人渣」。

對此,服務區的主管表示,經過投訴清查過區內的工作人員,當日並無人點餐,加上若輸入該休息站的地址,在外送平台上也會顯示「此區不受理」等告示,因此訂餐的人應該非園區內的人。

休息站是屬高速公路警察局所管,騎車進入是屬違規。(圖/翻攝畫面)

▲▼休息站是屬高速公路警察局所管,騎車進入是屬違規。(圖/翻攝畫面)

休息站是屬高速公路警察局所管,騎車進入是屬違規。(圖/翻攝畫面)

休息站工作人員拿手機實測,輸入服務區的地址,是顯示「不受理服務」的告示。(圖/翻攝畫面)

▲休息站工作人員拿手機實測,輸入服務區的地址,是顯示「不受理服務」的告示。(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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